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精神,通过制度创新引入保险机制,维护蔬菜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我市绿叶菜的均衡生产和均衡供应,推进蔬菜产业继续向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特制定《上海市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2019-2021年)》(下称《保险方案》)。现将文件的制定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我市在全国较早探索和实施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受到基层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欢迎,获得当时的中农办、农业部肯定和主流媒体的关注。过去,我委每年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年度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年修订完善年度实施方案。经过数年实践探索,考虑到现有方案已较为成熟,我委商市财政局,拟从2019年开始,以三年为一轮,制定出台相关《保险方案》。
二、制定过程
我委自2018年8月启动《保险方案》起草工作。9月中下旬,我委分四个检查组,抽查9个区和光明食品集团的绿叶菜价格保险情况。11月,电话随机抽查核实2017年绿叶菜保险赔付情况。在《保险方案》起草过程中,我委于8月、10月、12月先后三次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涉农区农委、区财政局、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和意见,逐条分析合理性和可行性,并与市财政局反复沟通,在起草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回应,形成《保险方案》。
三、主要内容
《保险方案》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保险标的。明确保险保障范围为五个主要地产绿叶菜品种,其中青菜、杭白菜为全年承保,生菜、米苋、鸡毛菜为6-9月承保。
第二部分为保费补贴对象。保费补贴对象为投保上述五种绿叶菜成本价格指数保险的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对于符合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要求的投保主体,应当给予优先全覆盖保障。
第三部分为保险面积和保险期间。明确方案实施时间、投保周期、保险品种的实际采收期。为实现均衡生产和均衡供应,按各区和时段安排年度投保计划面积和月度投保计划面积。明确对6-9月杭白菜、生菜、米苋、鸡毛菜计划面积不细分,可按照实际生产情况,由各区机动安排落实。
第四部分为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明确方案实施期间内五个品种的保险产量、生产成本、保险金额、标准保费和优惠保费。为提升生产组织化程度,鼓励农业保险机构对投保面积达到较大规模的投保人,给予其优惠费率。
第五部分为保费补贴标准。规定市级财政给予50%保费补贴,投保人自缴保费比例在10-20%之间。投保人自缴保费比例由各区自行确定,其余部分由区级财政承担。
第六部分为理赔方法。规定赔偿金额、保单约定价的计算公式;明确采用市发展和改革委公布的相关品种价格数据,作为基础理赔标准。将绿叶菜综合成本指数由原确定的3%调整为4%,激发经营主体生产和投保积极性。我委将根据价格波动情况和赔付情况适时调整以后年度绿叶菜综合成本指数。
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在实现“均衡种植、均衡投保、均衡上市”,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前提下,将月度投保面积设定在80-120%计划面积区间内,将年度投保面积设定在80-100%计划面积区间。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努力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和透明度,严禁出具不实保单。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规定查处违规问题的机制和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经营主体政策知晓度。同时,鼓励探索创新,对未纳入本方案的蔬菜品种,可由各区另行制定方案,扩大保障范围。
第八部分为实施日期和有效期的规定。
附件部分,规定了2019年各区、各时段相关品种的保险面积计划数量。2020年、2021年的保险面积计划,由我委另行发文。